华雄亦步亦趋的照做,虽然动作有些笨拙,但执行很到位,一如他的人品。
“好了,到了这一步,它已经从一根烧火棍变成杀人利器。”耳朵听着马雲说,眼睛盯着他的动作,华雄右手握枪把,左手端着护木,食指放在了扳机。
AK在马雲手时,枪比人小不了多少,看着都费力;到了华雄手,那尺寸就显得协调多了,只是古装大汉手持AK的画面。
就一个字:和谐!
看着华雄持枪比划来比划去,马雲脑中闪过一个画面:枪支走火,击中马雲,马雲卒,全书终。
“注意,枪口,无论何时都不要对准自己人。”
重点纠正了华雄的危险动作后,正式进入射击教学环节。
表尺射程是不会看的,但是马雲知道一句口决:
“三点一线,指哪打哪!觇孔、准星和目标在一条水平线,瞄准时,准星对向目标中间。”马雲让华雄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。
或许华雄天生就是个当兵的料,很快就掌握了技巧。手持枪不停的微微晃动着。
“你现在瞄的是什么?”马雲好奇的问了一句。
“庄丁马二驴家的狗!它在追兔子,我瞄的是兔子。”华雄持枪不动,嘴说着。
马雲极目远眺,小半里地外确实有只狗在窜下跳。目测怕是有二百米去了;第一次拿枪,就瞄了二百米外活动的兔子?能在历史留下名号的人物都这么神的吗?
“能打中吗?”马雲问道。
华雄摇头,说道:“不知,我从未用过这等物事。”也是,一分钟前才第一次碰到枪,一发子弹都没试过,怎么可能头枪就打中两百米外的兔子。
“试一试,记得枪托顶紧肩膀;这枪会跳的。”
出于对未知事务的恐惧,华雄连忙照做,双手和肩用力卡死AK47。
砰砰砰……
华雄手中的枪三发点射出去,枪支居然纹丝未动;看得出来用劲很足。
远处传来一声惨嚎,只见那条追兔子的狗原地蹦哒了两下后,便倒地不起了。兔子没打着,把人狗给打死了。
一直在偷偷关注两人动作的庄丁和农夫佃户们,亲眼见证了一起人类早期驯服AK47的过程;只是他们现在还不认识AK47,只当是神人大公子在传授一手小神鞭给华总管,只见华总管和甩手,半里路外的一条狗就挂了。好家伙!华总管也是要升天的角了。
华雄长出了一口气,闻着硝烟的味道,赞叹道:“好神兵,好步枪;八百里外取敌首级有如探囊取物。”
“那行,这支步枪就给你用了!”马雲说道:“剩下的先收起来,回头我再看看谁有资格,再发下去。”
“是,大公子!”华雄应着,这等神兵利器,还是不要让其他人接触的好!这个活他决定亲自干,不假手他人。
然后将身带着的亮银枪取下,抚摸几把,默默放到了一边。
从今天开始,步枪,才是我华雄的一生之爱。
“对了,把那狗弄回来,今天吃狗肉!”
……
感谢书友彡丶昱睿灬的打赏~感谢~说实话,这个名字我都不知道怎么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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