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些该死的狗奴才,看我回去不宰了他们”薛君瀚咬牙切齿恶狠狠地说
莫十二伸出食指摇了摇,“恐怕你回不去了呢,”又喝了一口粥,说道“你的家仆把你卖给了我家小主子。”
薛君瀚眼睛睁的大大的。这家仆真是鼠胆包天,他们就不怕父王生剥活剐了他们吗。
“没错,别怀疑了,小主子花了一百两买下了你,”
莫十二止住了薛君瀚想要说的话“你也别说还钱,还钱可以,还一百万两,你知道自己身上的病要什么样的药才能救回来吧,还有我救你的诊费十万两,也要一起还了啊”
薛君瀚面色微凝,他这病发一次就更难救一点,上次他发病父王已经用上五百年的灵药了,一块拳头大小的太岁。
这也是父王让他去神蛊山庄的原因,不去神蛊山庄,他也撑不了多久了,五百年以上的灵药又岂是那么容易得的。
续命蛊认主不成功他会会当场死亡,只有续命蛊认主,他才能与天挣命,博得一线生机。
他最后一刻放弃了,出了神蛊山庄,也是抱着必死之念四处游荡,所以莫十二这收他一百万两的赎身费真的一点都不贵。
“怎么还不起来,当这里是热炕了?你这小身板要再躺一会,可就白白浪费了那一百两银子了。”莫十二戏谑的说。
“一百两”这个词在将来的日子会成为他的魔咒,只要他一耍小爷脾气,莫十二就不知道会从哪里蹦出来,阴恻恻的提醒他一百两。
甄多多在门口偷看,这个该死的莫十二就不能把人扶起来吗,就知道喝粥,怎么不喝死他。
刚才她刚出脚就后悔了,这人还生着病呢,她怎么就不能让着人一点了,脚那么贱干什么。
薛君瀚一身的粥水回了房间,就看见大炕上放着棉袄和外衫,虽然布料不咋地,但薛君瀚那冷硬的心却流过一丝感动。
现在是他这个小爷这一辈子最狼狈的时候了吧,幸好,还有人在意他。
棉袄是昨天下午甄多多找王爱英赶制的,她又要的急,不是熟人也没人愿意揽这种差事。
两家的关系好,给钱不像样,甄多多特意给人提了两条有五十来斤的后腿肉送过去。王爱英还推辞着不要,甄多多说要不收肉就不用她帮忙了,她才收下。
棉袄很暖和,就是鼓鼓的显得有点臃肿,外边的青色长衫很合体。
薛君瀚进了厨房,甄多多冷着脸坐在饭桌前,桌上放着两碗粥,甄多多将其中一碗推到薛君瀚面前,冷着脸说“吃吧”
薛君瀚坐定默默喝粥,这次不说是嚼过的人参了,因为甄多多碗里的也一样。
甄多多把饭碗盖到脸上喝粥,两只眼睛从饭碗上放偷偷打量薛君瀚,
这一身粗陋的衣服,却丝毫不掩他的风华。棉袄的臃肿,让他显得胖了一点,让人有种他更健康了的感觉。这人长的比上辈子她那旮瘩的于连山要好看一百倍呢。
薛君瀚的粥喝完了,也没回碗,坐在饭桌上跟莫十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上了,甄多多这碗粥却越喝越慢,大有要把粥喝到天长地久的感觉。
薛君瀚这小爷不知道怎么想的,竟然全数收敛了脾气。他生病的时候看尽经史典籍,言之有物,这样正经跟人聊天的样子,像极了谦谦君子。
甄多多伸出舌头舔了舔碗,嗯,这小书生模样味道真好,不,真好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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