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完,周安指了指洞口的那个背包,又对胖子说道:“胖爷,那个背包是不是您的?我来这里的路,顺手捡到的,要不是您的,我可就扔了啊。”
顺着周安手指的方向,胖子这才发现洞口一块石头后面,放着自己丢了的背包,顿时来了精神,起身屁颠屁颠跑过去捡了起来。
“是我的,哈哈,真是我的,毛大大那句话怎么说来着?好像是‘失之我命,得之我行’,说的太好了!”
周安翻了个白眼鄙视胖子:“那是幸运的幸,还‘行’……再说了,那也不是毛大大说的呀,哎哟,您真行。”
“周爷,您这跟我抬杠是吧?我可告诉您,我的绰号叫‘杠子头’!”胖子急赤白赖的说道。
shirley扬岔开话题问周安:“周先生,我们三个人在树林里的时候,您在这里就遇到过那种四足怪虫,是吧?”
周安点了点头:“嗯,还用炸弹炸死了一大片。不过,这会儿那些怪虫应该暂时不会出现在山洞里面了,应该都跑去外面了吧。”
说完,他心里一动,又问shirley扬:“杨参谋,您觉得,那种怪虫究竟是些什么呢?”
shirley扬博学多广,看过的书估计比胖子瞧过的大娘们儿都多,周安觉得她肯定知道些什么的,不然她也不会问。
“我还在米国的时候,曾在旧金衫博物馆看过一本文献,面曾提到过这种四足怪虫。”
闻言,周安、胡八一、胖子三人瞬间来了精神,竖起耳朵仔细去听,专心程度堪比小学生。
“那种四足怪虫学名叫‘食尸象虫’,听去,这种奇怪的生物可能长得有点像象鼻虫,可它跟象鼻虫很不一样……”
通过shirley扬的讲解,其余三人知道食尸象虫虽然名字里带了个虫字,可这种诡异的生物,其实是属于一种很特别的无脊椎动物。
主要是靠自身身体的分裂,进行后代繁衍的,因此,一旦有同伴遇到意外死亡,它们就会一拥而,将同伴的尸体分食掉。
看似食尸象虫的繁衍速度很快,只要它们愿意,那就会永远大量繁殖下去。
可是,食尸象虫对生存环境的要求非常严苛,温差不能变动太大,氧含量也不能过低,否则,就不适合它们的生存。
这种生性残暴的可怕生物,是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时候顺带着一块发现的,那里靠近距离百慕大一百二十海里,是在一个海岛。
当时,随船的一位传教士将这种生物记录了下来并带了回去。
后来,因为当地环境受到人为的破坏,这种食尸象虫便灭绝了。
算起来,食尸象虫已经消亡了五百多年,没想到在虫谷这种地方,竟然还有如此大量的存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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