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在秦国,不用害怕自己买到“某些糕点”,因为商家必须明码标价;
也不用怕买到次品,因为卖次品的商家,早被罚的倾家荡产了。
二是重:重罚重赏。
但总的来说,罚款的律法远多过奖赏的律法。
诸如:有贼杀伤人冲术,偕旁人不援,百步中比野,当赀二甲。
意思是:有贼人在路杀人伤人,而距离在百步以内的人如果没有施以援手,要处以重罚。
罚两副盔甲,一副盔甲值一千多钱,两副就是两千多钱,绝对没有几个家庭能承受的起。
但你若是抓住贼人,那么,也会获得巨额奖励。
秦律规定,能生擒群盗一人,相当于斩首二级,官府赏十四两黄金,一金三百六十钱,十四金相当于五千多钱。
因此见义勇为在秦朝不是社会道德要求做的事情,而是法律规定。
当然了,并非所有见义不为者都要罚。
秦律也有人性化的一面,有案例可循,老弱妇孺,伤残病痛皆不受惩处,即便不‘见义勇为’,也不会受责罚。
又诸如,根据《徭律》明文规定,服徭役时,因为雨水延期的不予惩罚。
除此之外。
御中发征,乏弗行,赀二甲。失期三日到五日,谇;六日到旬,赀一盾;
简单来说,就是迟到三天以内算正常,不处罚;
迟到3-5天,口头批评(谇);
迟到6-10日,罚一面盾牌(或制造一面盾牌的钱或物);
迟到10天以,罚一副甲胄。
官吏不作为拖延者罚两幅甲胄。
来到秦国已经月余,在这里,萧何从书籍中和各种审判案件中见证了秦律的严谨缜密,秦吏们依照秦律维持着这个国家的高效运作。
秦律缜密也残。
在秦国生活,如果一不小心,说不定哪天就触犯了秦律,那么便会让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。
许多民众便是因为犯了一点过错而被罚款,又因无力缴纳,所以被被罚为刑徒,用苦役来代替罚款。
还有些人更是倒霉到家,只是因为邻居犯罪,而他没有对此进行举报或者说他根本不知情,从而被认为是包庇罪饭,惨遭牵连,莫名其妙的成为了阶下囚。
也是因此,熟知秦律成为了民众的必修课,可即便如此,中招的民众还是不在少数。
不止对民,秦律对官吏也是如此,其中有大量的律条是针对官吏的各种犯罪制定,也是细致无比,就好似老鼠咬了粮仓口袋这种事情都要追究。
如此详细的法律,束缚庶民自由的同时,也约束和限制贵族以及官吏权力。
同时也打开了阶级流动的大门,秦国用具体的法律来控制和激励民众,打击犯罪,奖励耕战,强化秦国的内部实力,集中力量进行对外战争。
虽然商鞅因其法而死,但其变法依旧在推动着秦国战车滚滚前行。
如今秦牧便打算对这些严苛的条令进行修改,当然了,秦牧一直都认为秦律本身没太大的问题。
正如法家所说,人性本恶,需要用律法约束。
好比前期的汉朝,一开始弃用秦律,是得到了一些夸奖,可是没有严格有效的律令做保障,社会将会陷入更加恐怖的动荡之中,最后完全失去控制。
汉代人口拐卖之猖狂让人不寒而栗,连窦太后的亲生弟弟都曾被拐去当奴仆,更别说那些普通家庭了。
不仅如此,其余的各种犯罪更是数不胜数。
面对逐渐失控的社会秩序,汉朝只能捂住被打肿的脸,默默的将秦律捡了回来,其中的条令随便改改甚至改都不改就直接继续沿用。
后世各朝也是如此,即便有所修改,但秦法订立的框架一直在那里。
百代皆行秦政法可不是句空话。
所以如今秦牧想要修改的是,慢慢取消那些连坐,动不动就罚款的条例,他打算给人们一个适应的时间。
给予民众能够改过自新的机会,只要不是太大的罪过就不用罚款或减轻罚款,避免民众因此而家破人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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